创建品牌工作规程与操作
2013年初,清远市直属机关工委布置了在基层党组织中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
支部品牌就是要认真总结提炼本部门、本单位党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把党建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高、可塑性强、具有品牌发展潜质的党建典型确定为品牌培育项目。同时借鉴企业创建品牌的成功经验,精心制定品牌创建方案,完善品牌创建工作流程。
各单位党组织将品牌创建实施方案和品牌申报表报市直机关工委。市直属机关工委对创建方案思路不清晰、主题不突出、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健全、内容无特色、操作无载体的要求重新申报。
市 直 机 关 党 建 品 牌 申 报 表
品牌名称 | |
申报日期 | | 创建起讫时间 | |
品牌实施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创建目标 | |
创建措施及步骤 | 党组织(盖章): 党组织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工委审核意见 | |
说明:上报本表时,要同时上报品牌创建实施方案。
各支部也要相应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品牌创建工作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努力对活动主题、活动载体、活动内容、活动方式进行大胆探索、大胆尝试、大胆创新,使机关党建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要立足现有条件,采取有力措施,利用不同载体,加大党建品牌和创建工作。同时建立支部书记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深入抓的责任体系,确保抓出成效。各支部要提前做好品牌创建过程中影像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清远市直属机关工委研究制定符合市直机关实际的党建品牌评价标准、认定程序和管理措施,构建以社会反响良好、促进业务工作发展、党员群众满意为主要考评内容的党建品牌评价体系。对已完成创建工作的党建品牌项目,各支部向市直属机关工委提出认定申请,市直属机关工委将对各支部的党建品牌进行审核验收。
向上级申请确认,须填写《党建品牌确认申请表》。
党 建 品 牌 确 认 申 请 表
品牌名称 | |
申报日期 | | 创建起讫时间 | |
实施情况 | 党组织(盖章): 党组织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上级党委(总支)意见 | |
工委确认意见 | |
支部名称:
说明:已向工委申报并已实施的党建品牌项目方可申请确认。